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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拟遴选增加药品配送公司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08:40:58 阅读次数: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拟遴选增加药品配送公司项目在内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njfyjsfwzx.cn/)、院内公示栏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本项目采用院内遴选方式进行遴选,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江市妇幼保健院拟遴选增加药品配送公司项目;

2.采购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资金来源:医院营业收入。

三、遴选范围

对常规药品、二类精神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公司进行遴选。

四、遴选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能力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遴选人。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

(三)遴选方式

如果条件允许,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赴报名参加遴选的医药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根据内妇保【2022】78号文件进行遴选,择优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3日到2023年8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135号(市财政局对面)进行报名。

六、报名资料的递交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

2、开户许可证、随货同行样票、公司印章印模备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请求与内江市妇幼健院配送药品的“开户申请书”。

注:以上材料各提供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遴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话:0832-2289682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