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妇幼保健院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1、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2、资金来源:医院营业收入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内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njfyjsfwzx.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律所应成立3年以上。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各提供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磋商资格。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内江市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科(总务)办公室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9:0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江市妇幼保健院福沃城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5日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一)开标地点:内江市妇幼保健院福沃城会议室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为法人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身份。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89567
后勤保障科(总务)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