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通过在内江市妇幼保健院院内公示栏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内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拟遴选增加4家药品配送公司采用院内遴选方式进行竞选,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医药公司参加本项目的竞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遴选增加4家药品配送公司项目;
2.采购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1、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2、资金来源:医院营业收入。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国
规模: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共需配送单位4家。
范围:常规药品、二类精神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內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egp.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
(三)遴选方式
如果条件请允许,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赴报名参加遴选的医药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根据我院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遴选,择优签订 《药品购销合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自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 2022年 12月 23日
上午 09:00——12: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资料的递交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
2、开户许可证、随货同行样票、公司印章印模备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请求与内江市妇幼健院配送药品的“开户申请书”。
注:以上材料各提供壹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遴选资格。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3 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135号(市财政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0号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0832-2289682
内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19日